加拿大移民火爆程度大家有目共睹,但是在這種火爆的背后卻滋生了一些造假案。很多人貪圖利益無牌幫助移民造假,害人害己。
據(jù)加拿大《星島日報》報道,加拿大華裔無牌移民顧問王洵(Wang Xun,譯音)造假案,再有4名華人被判刑,分別是3名華裔職員及1名假稱是職員的客人,刑罰由有條件刑期6個月至兩年以及罰款不等。該宗加拿大卑詩省有史以來最大宗移民造假案,涉及王洵開設(shè)的New Can Consultants Ltd。與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。兩家無牌顧問公司。
加拿大邊境服務(wù)局(CBSA)與加拿大稅務(wù)局(CRA)刑事調(diào)查科周五(當(dāng)?shù)貢r間15日)稱,在今年9月12日,女被告葉正文(Zhen Wen Ye,譯音)被判處有條件刑期兩年少一天及罰款94,532元(加幣,下同)。女被告是無牌移民顧問,她承認(rèn)于在王洵兩間公司任職期間,參與為客戶的護(hù)照造假和陳述失實,以及在2007年至2011年間,未有申報225,113元收入,逃避42,719元聯(lián)邦稅款。
無牌移民顧問陳田(Tian Gary Chen,譯音)被控在New Can Consultants Ltd。工作期間,為客戶提供假地址和假電話號碼,讓客戶向當(dāng)局虛報在加國居住。被告于今年8月29日在二埠省級法庭,被裁定教唆他人作不實陳述,被判處有條件刑期6個月少一天及40小時社會服務(wù)。
另一名在New Can Consultants Ltd。、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。及ABS Consulting Ltd。工作的無牌移民顧民朱曉本(Xiao Ben Chu,譯音),因教唆客戶在申請移民時,向當(dāng)局提供不實資料,于今年8月10日在溫哥華省級法庭判處有條件刑期12個月。
至于被告方車(Che Fang,譯音)于今年7月6日在溫哥華省級法庭,承認(rèn)觸犯《移民與難民保護(hù)法》、作出虛假陳述的罪名,被判處罰款5萬元。案情透露,被告聘請New Can Consultants Ltd。,協(xié)助他申請永久居民身分。該公司想出,被告虛報自己是該公司的受薪僱員,每個月收取薪金和報稅用的T4,不過被告實際上并非該公司職員。
目前為止,已有8人因本案被判刑。其中主腦王洵,被指為約1,600多個客戶在更新楓葉卡或入籍時造假,涉及金額超過千萬元,同時逃稅超過73萬元,于2015年10月被省級法院重判入獄7年。迄今,當(dāng)中逾770個客戶已失去他們的身份或被不予受理,其他個案仍在調(diào)查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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