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在海外,總以為只要“奉公守法”,“違法犯罪”就跟自己沒關系?
錯錯錯!
您可知,多少人都是“犯事”時渾然不知,事發(fā)才追悔莫及!令人身陷囹圄的,通常都是些自以為沒事的“小事”!
小澳為您梳理出了,五個最易被海外華人踩中的雷區(qū)!樁樁件件都是真實案例,您可一定別當耳旁風!切記提醒親友,別被蠅頭小利蒙蔽,不管到啥時候,也千萬別干這五件事!否則,跟給自己埋雷沒有區(qū)別,麻煩分分鐘找上你!
忌私下換匯:極易涉嫌洗黑錢
小莉(化名)在英國一所大學讀研。2018年9月入學后,經朋友介紹,加入了一個私人換匯微信群。微信群里,群友經常有用人民幣兌換英鎊的需求。在這里,匯率比銀行利率低,而且沒有手續(xù)費,讓小莉覺得很方便。
2018年11月,她便答應了一位群友私下換匯的請求:與不同的人接頭領取現金,再用自己的英國銀行賬戶把錢分別匯入換匯人的英鎊賬戶。自認為不是太大的事,小莉一連幫過幾次,多的時候能領到幾萬英鎊現金,拿到錢就往不同賬戶匯款,有人幾百、有人幾千,而小莉自己其實并未收取任何“好處”。
不料,就在最近,當小莉再次從接頭人手里拿到現金時,一大波警察突然出現。不由分說,小莉就被警方拷到警察局。后來她才知道,來送現金的“接頭人”早已被警方盯上。小莉因為“洗黑錢”被起訴,這才意識到,私下換匯涉嫌違法,可能帶來極為嚴重的后果。小莉“踩雷”,可以說是因為缺乏社會經驗,對私下換匯的風險認識不足,貪圖一時方便。
然而,有相當一部分出國多年的華僑華人,是因為私下換匯門檻低、利潤高,想借此賺些快錢,明知隱患還要鋌而走險。對此,小澳建議您遇到類似情況,腦子一定要多畫幾個問號,記住“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”——騙子和銀行同等匯率換匯,而且不要手續(xù)費,甚至先把外幣給你,種種跡象都表明這筆交易就是“天上掉餡餅”砸在自己的頭上,試問,哪那么容易有這等好事?換匯時,首先要想到對方的錢是怎么來的,干不干凈,如果錢來路不正,被抓是遲早的事。而一旦騙子被抓,你便糊里糊涂地成了洗錢從犯,偷雞不成蝕把米,不僅錢被騙,自己還要為“洗錢”而鋃鐺入獄,人財兩空。
忌幫人帶貨:極易涉嫌運毒走私
小澳絕非危言聳聽。每一年,都有身處不同國家的華人,因為盲目應允幫人帶貨,斷送自己的平靜生活,甚至美好前程。
52歲的男子應某便是其中之一。2018年6月,應某與放暑假的兒子從葡萄牙里斯本出發(fā),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。入境時,兩父子走了無申報通道,可海關人員卻在檢查過程中,在其隨身物品中查獲了手表、項鏈、化妝品和包。原來,應某此趟回國,承諾了幫朋友“帶貨”。單說手表,就有四塊全新的,包括兩塊天梭、一塊理查德米勒、一塊歐米茄。其中理查德米勒表價值為16萬多歐元,歐米茄表13萬多歐元。
下飛機后,應某自作聰明將表盒與手表分開,自己帶兩塊,兒子帶兩塊,海關還是在箱中發(fā)現了表盒,并翻到對應發(fā)票。至此,應某的行為被定性為“匿藏”。應某被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刑事責任,涉案物品均被依法扣押。鑒于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,公訴機關建議判處應某有期徒刑三年,適用緩刑,并處罰金。應某表示,自己主業(yè)是經商,不是干代購的,只怪自己法律意識太淡薄。“我現在特別后悔,以后肯定不敢再犯類似錯誤。”
2017年,3名香港的“90”后,在泰國曼谷國際機場被警方抓獲,行李中被搜出超過12公斤可卡因。三人稱,自己是受一名香港“老鄉(xiāng)”的委托,從巴西幫忙運送木雕到泰國,每人得到8000港元的報酬。認為只是舉手之勞,況且還有酬金可拿,才欣然應允。沒想到,裝木雕的行李箱暗格中藏著毒品。
2016年,一對在巴西經商的小兩口,回國前有朋友找上門幫忙,希望他們順路捎帶兩箱紅酒回國,并給予一定“勞務費”。在上海浦東機場,海關對小兩口托運的行李開箱查驗,發(fā)現紅酒中藏有液體可卡因,重量超過28公斤!2015年,在澳大利亞機場,5名中國留學生行李中被查出大量冰毒,當地警方認為與販毒團伙有關。盡管5人聲稱自己不過是“幫人家?guī)|西,賺點零花錢”,最終仍被判決有期徒刑4年至9年不等,且不得保釋,服刑結束后直接遣返回中國……
忌出借身份:極易天降橫禍
據西班牙歐浪網報道, 許多在西班牙打工的僑民,對于借居留這件事都不陌生——借居留打工,借居留看病,借居留辦事,借居留開店....。。很多人認為,出借者賺外快,借者得以有“正式身份”找工作,兩者是最直接的互利關系。殊不知,“出借身份”背后所隱藏的矛盾,可輕可重。西班牙僑胞張先生,就曾把身份借給別人,導致自己的居留被拒。
張先生稱,幾年前,自己在機緣巧合下認識了一位陌生人。相熟一些后,對方誠懇表示,希望借張先生的居留身份一用,保證不給他惹麻煩,并大方送上近千歐作為感謝。而后的一年時間里,張先生都沒有發(fā)現異常,直到換居留時,自己的申請被拒——原來,那位“朋友”從事盜版印刷東窗事發(fā),在警局留下的是張先生的身份信息!
張先生獲知后火冒三丈,誓要找到此人予以上訴,自證清白。律師卻建議他“啞巴吃黃連”,打消這個念頭。原來,一旦向移民局坦誠曾出借身份給他人,西班牙政府不但不會受理,還會給張先生多加一條罪。最后,張先生不得已,費時費力費財重新申請居留。對此他感慨萬分,“因為那一點點面子和好處,損失實在是太大了”。
忌輕信兼職:極易遭人利用
2018年年底,生活在美國的華人女子邵照君準備找個兼職工作以補貼生活,在瀏覽求職網站時,看到一條特別有誘惑力的招聘廣告:有人宣稱,因為代購商品常遇到限購,需要招聘買手和采購員代買。招聘要求,只需會簡單的英文就可以,提成是采購物品總價之6%至10%,當日結算工資。英語不太好的邵照君覺得這個工作或許滿適合自己,于是馬上聯系了對方。
對方稱,這個工作就是“買手”,就是正常去買東西,有司機開車帶她去商場并把要刷的卡給她,買完東西回來當日就能結算提成,十分簡單。這樣心動的條件,邵照君沒有多想就同意了。起初,她的“買手”生涯十分順利。有司機接她去見老板,老板給大家分發(fā)了商場信用卡,再安排他們購物,她也確實拿到了報酬。
誰知,好景不長。2019年1月,當邵照君再來到商場時,被突然出現的警察五花大綁帶回警局。經查實,邵照君被控三項信用卡盜竊罪、兩項信用卡詐騙罪、盜用身分罪以及接收贓物罪。“我就是單純在網上找個工作,覺得做買手只需要簡單的英文,誰想到攤上這事?被警察抓的那一剎我腦子全懵了”,邵照君后悔莫及。
忌占公共便宜:極易令個人信用蒙污
2018年2月,生活在美國紐約的華人章女士,在曼哈頓下東城區(qū)域的一個地鐵站進站口,拾獲一張地鐵卡。當時章女士“有點竊喜”,抱著僥幸心理,刷了拾獲的地鐵卡進入站臺。然而,就在進站之時,兩名警員徑直走來,要求她出示所用地鐵卡。章女士交出卡后,警察還對其開出兩張罰單。
章女士表示,被警察帶走的一刻,自己嚇得渾身發(fā)抖——“因為英文不好,看不懂撿的卡上面寫了什么,也不知道自己撿的是一張學生地鐵卡,更沒想到因自己貪圖不到3美元的小便宜,換來兩張100美元的罰單。“事發(fā)后,章女士寢食難安,因為其正在申請入籍,十分擔心在這個階段被開罰單影響個人誠信,進而導致入籍申請被拒。
對此,專業(yè)人員指出,根據紐約法律,當事人如使用他人的學生卡、老人卡等交通卡,無論金額多少,都可被控故意逃避交通費用罪。因此當民眾拾獲地鐵卡等交通卡時,切莫貪圖小便宜去使用,應及時交予MTA工作人員或者巡邏警察處理。
貪小便宜吃大虧,中國這句老話,放諸四海皆準!很多時候,小便宜貪沒貪,真就在那么一念之間。如果您也認同,為點小利根本不值得冒此風險,就請分享出去!
提醒身邊親友,向小便宜說“不”!天下沒有后悔藥,可千萬別做傻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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