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面,我們給各位移民澳洲的朋友講了一部分關于澳洲法律的“江湖”傳言,那么,還有一些我們聽過的法律規(guī)定究竟是真是假?
5、在維州和南澳,傷害信鴿是違法的
真的!
維州和南澳簡易罪法規(guī)定,傷害信鴿屬于違法行為,這是真的。這條法律是為了保護信鴿,殺害、傷害、誘捕、抓捕信鴿都屬于違法行為,南澳最高罰款$250。
6、在維州,自己換燈泡是違法的
相信這條傳言在很多華人留學生口中都有傳播,但事實卻是……
假的!
據傳,在維州,除非你有電工資質,否則即便是在自己家換燈泡都是違法的,還會被處以10澳元的罰款。小編再也沒敢直接換過燈泡!
不過,維州能源安全廳(Energy Safe Victoria)的一位發(fā)言人否認了該說法。“我確定,在維州自己換燈泡并不違法。根據《電力安全法》 (Electricity Safety Act)的規(guī)定,沒有電工資質不可以進行電工作業(yè),但換燈泡、拔插頭并不算電工作業(yè)。”
7、在澳大利亞,走在路的右側是犯法的
假的,這是謠言!
事實是,根據澳洲所有州和領地政府規(guī)定以及常識,行人走在沒有人行道的馬路上,需要在面向行駛車輛的一側路邊行走。如果是雙向路,需要靠右行走。
8、接近或進入小偷經常光顧的房子違法
土澳,你真的在逗我對不對。假的啦!
不過很多網站都聲稱澳洲的確存在這樣不幸的法律。
其實這個謠言源自于維州1966年頒布的游民管理法,當時規(guī)定如果接近或進入小偷經常光顧的房子屬于違法行為。不過該法條已經于2005年廢止。
9、發(fā)布“尋找失物,找到必有重賞”這種廣告是犯法的
真的。
南澳和塔州境內,如果失主發(fā)布“尋找失物,找到必有重賞”這種廣告,并且廣告明示將不會詢問歸還者任何問題,這種行為就屬于違法行為,失主也將面臨高達$500的罰款。
在澳洲,約束大家的法律和規(guī)章制度的確很多,這是為了讓大家遵守法律從而讓社會正常運轉。然而這樣卻出現了相關法律的謠言,希望各位讀者看完此文后,可以在生活中對奇怪問題用理智去思考,從而防止被誤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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